●  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,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电邮或传真至组委会,组委会收到申请表后,向展商发送展位确认书,展商需按展位确认书的要求,于申请展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入大会指定账号,从而确定参展资格,否则所申请展位不予保留。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清相应款项,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展资格的权利,所交费用概不退还。

 

●  展商所租展台不得转租给其他公司,否则组委会有权收回展台,且不退还参展费用;严禁假冒、伪劣、侵权产品参展。参展商的展品如与展会要求不符,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展资格且不退还参展费用的权利。

 

●  展位、广告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。分配顺序原则是: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分配,协办/赞助单位可优先安排。为确保会场整体效果,主办方保留最终调整展位的权利。

 

●  展商汇出各项费用后,请即日将银行汇单复印传真至组委会,以便核查。发票到展会现场统一开取或根据其要求寄给其公司。若中途退展,所交展费概不退还,若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战争、自然灾害、疫情、政府大型活动、展馆维护、行政命令等)导致展会停办,双方不再履行展会合同,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,组委会仅退回参展商已交费用。

 

●  组委会于会期前将《参展通知书》、《参展手册》(有关日程安排、展品运输、酒店接待、展台设计搭建、物品租用与服务以及签证申请等信息)邮件发送至各参展商。